全国室内装饰监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监理行为,促进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活动健康发展,确保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自律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从事室内装饰监理活动的企业及有关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构筑物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设计与施工,及室内用品、成套设施与陈设艺术品配置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活动,是指装饰工程监理企业受业主委托,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依据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委托方对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节约等目标实施咨询服务的全过程。
第三条 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活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遵循守法、公正、诚信的准则。
第四条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是全国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与管理组织。
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或相关组织,受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与管理。
第二章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室内装饰工程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企业”),是指取得室内装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受业主委托,对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装饰工程”)管理实施专业咨询服务的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室内装饰工程监理人员(以下简称“监理人员”),是指取得室内装饰工程监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监理单位从事室内装饰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监理企业应按规定取得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装饰工程监理业务。
第七条 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级企业资质证书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核发;乙、丙级企业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
1. 下载报名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复印;
3. 简历及本人自命题的专业性室内装饰设计论文或著作( 参考条件);
4. 本人二寸照片四张及近期不少于三个项目的设计作品照片或数据文档;
报名、培训相关事项
申请及培训方式:申请注册的专业人员将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设计论文或著作,照片四张及设计作品照片或光盘通过邮政快递或电子邮件寄发到IRIAD国际国际注册室内设计师协会授权培训中心.
由授权培训中心以函授的形式进行培训,然后参加相关考试。
培训教材及相关资料
1、《室内设计基基础》《室内设计手绘技法》
2、在线视频教程包括:室内手绘技法、园林手绘技法、室内设计原理、AutoCAD制图,3DMAX效果图制作,色彩构成
成都联系电话:028-66193178
景观设计师资格证报考,全国景观设计师资格证培训通知 [2008-11-4]